114年嘉義縣志工大會師暨健行活動
嘉義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 2025-11-05
114年嘉義縣志工大會師暨健行活動
嘉義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 2025-11-05
嘉義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嘉義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嘉義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主管機關團隊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基本資料
| 成立日期 | 2002-08-16 |
| 負 責 人 | 蕭局長俊明 |
| 聯 絡 人 | 許慧涼 |
| 服務電話 | 05-3620909#606 |
| 手 機 | 0920-882182 |
| 傳真號碼 | 05-3622021 |
| 電子信箱 | liang@mail.cyhtax.gov.tw |
| 團體地址 | 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 |
組織編制
截至114年9月底
志工隊數: 1 隊(請檢附所屬運用單位名冊及人數)
志工人數: 24 人 (男:10 女:14 )
領冊人數: 24 人 (男:10 女:14 )
志工隊數: 1 隊(請檢附所屬運用單位名冊及人數)
志工人數: 24 人 (男:10 女:14 )
領冊人數: 24 人 (男:10 女:14 )
服務宗旨
服務內容
一、 輔導納稅義務人填寫各項申請書表。
二、 引導納稅義務人至各櫃臺服務處洽辦業務。
三、 協助服務臺諮詢服務。
四、 協辦租稅宣導活動工作。
五、 協助影印資料。
六、 其他適合志工協辦之業務。
二、 引導納稅義務人至各櫃臺服務處洽辦業務。
三、 協助服務臺諮詢服務。
四、 協辦租稅宣導活動工作。
五、 協助影印資料。
六、 其他適合志工協辦之業務。
執行概況
一、推展志願服務工作情形
(一)紀錄冊核發情形:
已領冊志工人數 24人 (截至114年9月底)
已領冊志工之紀錄冊類別 :
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4 冊
2.其他類別:20 冊
(非所屬類別之核發冊號,需完成所屬類別的特殊訓練方計算為已領冊)
( 二)志願服務聯繫會議辦理情形(114年1-9月):
(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辦理部份,不含運用單位 )
114.7.24 第1次志工聯繫會報 主持人王副局長美藝 參加人數17人
( 三)志工教育訓練辦理情形(114年1-9月):
基礎訓練: 場次、特殊訓練: 場次、其他訓練:1場次
114.7.24 第1次志工聯繫會報- 其他訓練 參加人數17人
(四)志工保險辦理情形(114年辦理情形):
114年:
□參加衛生福利部保險共同供應契約辦理志工保險,投保人數: 人。
自行辦理志工保險:投保人數 24 人,每人保費: 150 元。
保險公司: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五)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訂定情形(獎勵名稱、訂定日期、修正日期):
訂定「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實施志願服務計畫」,本局自行評核志願服務人員考核表,在稅務節慶祝活動或為民服務講習會時,對績優志工公開表揚並頒感謝狀。
本局自行評核部分公平機制,以「貢獻突出獎」、「卓越表現獎」、「優質服務獎」做為獎勵標準:
(一)貢獻突出獎:
a.連續參與本局志願服務工作滿2 年,服務時數累計達300小時以上,服務情形優異,最近2 年未得相同獎項者。
b.每年度連續參與本局租稅宣導活動或於本局網頁、FB臉書按讚及分享本局相關租稅宣導活動加強行銷,累積活動場次10場,服務時數50小時以上或網頁行銷及分享次數計達60次以上,服務情形優異者。
(二)卓越表現獎:
a.連續參與本局志願服務工作滿10 年,服務時數累計達1,500小時以上,服務情形優異,最近2 年未得相同獎項者。
b.每年度連續參與本局租稅宣導活動或於本局網頁、FB臉書按讚及分享本局相關租稅宣導活動加強行銷,累積活動場次60場,服務時數240小時以上或網頁行銷及分享次數計達120次以上,服務情形優異者。
(六)建置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情形(114年辦理情形):
(有無辦理教育訓練及協助單位建置辦理情形、所屬單位之資料建置情形)
專人負責定期於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登入志工服務時數及相關資料。
(七)114年1-9月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之活動及創新業務辦理情形:
推動志工參與感及提升稅務新知:1辦理多元化租稅宣導活動場次.鼓勵志工多參與本局租稅宣導活動。2.加強招募退休員工:希望藉由稅務宣導活動,招募對於稅務工作有服務熱忱者加入樂齡志工行列。
a. 114年3月31日結合統一發票推行配合社會局辦理「嘉家Q寶貝趴趴GO」租稅宣導活動 宣導活動,透過生動活潑的宣導方式,將租稅與生活結合在一起,並藉由結合政府與民間團體的力量,推廣申辦手機條碼、載具歸戶及設定領獎帳戶的好處,灌輸志工們正確的納稅觀念並募集發票捐助公益團體,以擴大志願服務宣導意義。
b. 114年4月13日本局志工配合參加結合統一發票推行配合義竹鄉體育會辦理「漫步舊堤、健康環保健行嘉年華活動」租稅宣導活動,鼓勵志工們踴躍參加租稅宣導活動。
志工們參加4月13日本局結合義竹鄉體育會辦理「漫步舊堤、健康環保健行嘉年華活動」不僅讓志工朋友們及民眾認識租稅知識外,也能更了解志願服務意涵,藉此加強志願服務宣導工作
c.學校租稅宣導活動計有3月4日鹿草國中、3月25日忠和國中-及4月17日竹村國小,學校租稅宣導活動計3場次,讓志工們在學校租稅宣導活動也不落人後。
d.於114年5月25日由本局辦理「嘉義縣第四屆縣長盃國中小學認識租稅硬筆書法比賽」租稅宣導活動,擴大志工服務區域片及嘉縣各鄉鎮。
(八)114年1-9月已辦理/10-12月預計辦理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辦理情形:
1.志願服務聯繫會報/志工會議:
於114年7月24日辦理本局114年上半年志工聯繫會議。
2.志工教育訓練辦理情形:
於114年7月14日舉辦財稅節活動邀請志工參加。
(九)其他(114年推展志願服務工作之創新作為):
於舉辦聯繫會議時做更多元化改變及結合設計規劃,提供志工們更多學習環境。
一、推展志願服務工作情形
(一)紀錄冊核發情形:(截至115年4月底)
類別 已領冊志工人數
佔總人數比
核發比 1.領冊人數: 24 人
2.佔總人數比: 100 %
(二)志願服務聯繫會議辦理情形(114年10-12月):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辦理部份,不含運用單位)
名稱 辦理日期 辦理地點 主持人 參加人數
第2次志工聯繫會報 114.10.17 本局3樓禮堂 蕭局長俊明 18人
(三)志工教育訓練辦理情形(114年10-12月):
基礎訓練: 場次、特殊訓練: 場次、其他訓練: 1 場次
訓練名稱 辦理日期 辦理地點 參加人數
基礎訓練
類特殊訓練
其他訓練 114.10.17 志工聯繫會議 18人
(四)志工保險辦理情形(114、115年辦理情形):
1、114年12月底:
□參加衛生福利部保險共同供應契約辦理志工保險,投保人數: 人。
自行辦理志工保險:投保人數 24 人,每人保費:150 元。
保險公司: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115年:
□參加衛生福利部保險共同供應契約辦理志工保險,投保人數: 人。
自行辦理志工保險:投保人數 24 人,每人保費: 150 元。
保險公司: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五)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訂定情形(獎勵名稱、訂定日期、修正日期):
訂定「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實施志願服務計畫」,本局自行評核志願服務人員考核表,在稅務節慶祝活動或為民服務講習會時,對績優志工公開表揚並頒感謝狀。
本局自行評核部分公平機制,以「貢獻突出獎」、「卓越表現獎」、「優質服務獎」做為獎勵標準:
(一)貢獻突出獎:
a.連續參與本局志願服務工作滿2 年,服務時數累計達300小時以上,服務情形優異,最近2 年未得相同獎項者。
b.每年度連續參與本局租稅宣導活動或於本局網頁、FB臉書按讚及分享本局相關租稅宣導活動加強行銷,累積活動場次10場,服務時數50小時以上或網頁行銷及分享次數計達60次以上,服務情形優異者。
(二)卓越表現獎:
a.連續參與本局志願服務工作滿10 年,服務時數累計達1,500小時以上,服務情形優異,最近2 年未得相同獎項者。
b.每年度連續參與本局租稅宣導活動或於本局網頁、FB臉書按讚及分享本局相關租稅宣導活動加強行銷,累積活動場次60場,服務時數240小時以上或網頁行銷及分享次數計達120次以上,服務情形優異者。
(三)優質服務獎:志工於值勤服務時間內,在本局1年2次志願服務人員考核表平時考核總分數前三名志工或其他具體服務品質優良 事蹟貢獻經民眾或本局員工推薦者。
(四)本局於稅務節慶祝活動或為民服務講習會時,對績優志工公開表揚。
(六)建置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情形(114年辦理情形):
(有無辦理教育訓練及協助單位建置辦理情形、所屬單位之資料建置情形)
專人負責定期於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登入志工服務
時數及相關資料。
(七)114年10-12月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之活動及創新業務辦理情形:
1. 推動志工參與感及提升稅務新知:1辦理多元化租稅宣導活動場次.鼓勵志工多參與本局租稅宣導活動。2.加強招募退休員工:希望藉由稅務宣導活動,招募對於稅務工作有服務熱忱者加入樂齡志工行列。
a. 114年10月24日結合統一發票推行配合梅山鄉公所辦理2025幸福梅山活動租稅宣導活動 宣導活動,透過生動活潑的宣導方式,將租稅與生活結合在一起,並藉由結合政府與民間團體的力量,推廣申辦手機條碼、載具歸戶及設定領獎帳戶的好處,灌輸志工們正確的納稅觀念並募集發票捐助公益團體,以擴大志願服務宣導意義。
b. 114年11月28日本局志工配合參加結合統一發票推行配合東石國中辦理「朴子特奧滾球」租稅宣導活動,鼓勵志工們踴躍參加租稅宣導活動。
志工們參加11月28日「朴子特奧滾球」租稅宣導活動,不僅讓志工朋友們及民眾認識租稅知識外,也能更了解志願服務意涵,藉此加強志願服務宣導工作
c.學校租稅宣導活動計有10月20日柳林國小、11月27日梅山國小-及12月12日社口國小,學校租稅宣導活動計3場次,讓志工們在學校租稅宣導活動也不落人後。
d.於114年12月9日由本局配合南區國稅局辦理「馬上通・稅務零漏失」租稅宣導活動,擴大志工服務區域片及嘉縣各鄉鎮。
(八)115年1-8月已辦理/預計辦理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辦理情形:
1.志願服務聯繫會報/志工會議:
將於115年6月8日辦理本局115年上半年志工聯繫會議。
2.志工教育訓練辦理情形:
於114年7月14日舉辦財稅節活動。
(九)其他(115年推展志願服務工作之創新作為):
於舉辦聯繫會議時做更多元化改變及結合設計規劃,提供志工們
更多學習環境。
(一)紀錄冊核發情形:
已領冊志工人數 24人 (截至114年9月底)
已領冊志工之紀錄冊類別 :
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4 冊
2.其他類別:20 冊
(非所屬類別之核發冊號,需完成所屬類別的特殊訓練方計算為已領冊)
( 二)志願服務聯繫會議辦理情形(114年1-9月):
(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辦理部份,不含運用單位 )
114.7.24 第1次志工聯繫會報 主持人王副局長美藝 參加人數17人
( 三)志工教育訓練辦理情形(114年1-9月):
基礎訓練: 場次、特殊訓練: 場次、其他訓練:1場次
114.7.24 第1次志工聯繫會報- 其他訓練 參加人數17人
(四)志工保險辦理情形(114年辦理情形):
114年:
□參加衛生福利部保險共同供應契約辦理志工保險,投保人數: 人。
自行辦理志工保險:投保人數 24 人,每人保費: 150 元。
保險公司: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五)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訂定情形(獎勵名稱、訂定日期、修正日期):
訂定「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實施志願服務計畫」,本局自行評核志願服務人員考核表,在稅務節慶祝活動或為民服務講習會時,對績優志工公開表揚並頒感謝狀。
本局自行評核部分公平機制,以「貢獻突出獎」、「卓越表現獎」、「優質服務獎」做為獎勵標準:
(一)貢獻突出獎:
a.連續參與本局志願服務工作滿2 年,服務時數累計達300小時以上,服務情形優異,最近2 年未得相同獎項者。
b.每年度連續參與本局租稅宣導活動或於本局網頁、FB臉書按讚及分享本局相關租稅宣導活動加強行銷,累積活動場次10場,服務時數50小時以上或網頁行銷及分享次數計達60次以上,服務情形優異者。
(二)卓越表現獎:
a.連續參與本局志願服務工作滿10 年,服務時數累計達1,500小時以上,服務情形優異,最近2 年未得相同獎項者。
b.每年度連續參與本局租稅宣導活動或於本局網頁、FB臉書按讚及分享本局相關租稅宣導活動加強行銷,累積活動場次60場,服務時數240小時以上或網頁行銷及分享次數計達120次以上,服務情形優異者。
(六)建置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情形(114年辦理情形):
(有無辦理教育訓練及協助單位建置辦理情形、所屬單位之資料建置情形)
專人負責定期於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登入志工服務時數及相關資料。
(七)114年1-9月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之活動及創新業務辦理情形:
推動志工參與感及提升稅務新知:1辦理多元化租稅宣導活動場次.鼓勵志工多參與本局租稅宣導活動。2.加強招募退休員工:希望藉由稅務宣導活動,招募對於稅務工作有服務熱忱者加入樂齡志工行列。
a. 114年3月31日結合統一發票推行配合社會局辦理「嘉家Q寶貝趴趴GO」租稅宣導活動 宣導活動,透過生動活潑的宣導方式,將租稅與生活結合在一起,並藉由結合政府與民間團體的力量,推廣申辦手機條碼、載具歸戶及設定領獎帳戶的好處,灌輸志工們正確的納稅觀念並募集發票捐助公益團體,以擴大志願服務宣導意義。
b. 114年4月13日本局志工配合參加結合統一發票推行配合義竹鄉體育會辦理「漫步舊堤、健康環保健行嘉年華活動」租稅宣導活動,鼓勵志工們踴躍參加租稅宣導活動。
志工們參加4月13日本局結合義竹鄉體育會辦理「漫步舊堤、健康環保健行嘉年華活動」不僅讓志工朋友們及民眾認識租稅知識外,也能更了解志願服務意涵,藉此加強志願服務宣導工作
c.學校租稅宣導活動計有3月4日鹿草國中、3月25日忠和國中-及4月17日竹村國小,學校租稅宣導活動計3場次,讓志工們在學校租稅宣導活動也不落人後。
d.於114年5月25日由本局辦理「嘉義縣第四屆縣長盃國中小學認識租稅硬筆書法比賽」租稅宣導活動,擴大志工服務區域片及嘉縣各鄉鎮。
(八)114年1-9月已辦理/10-12月預計辦理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辦理情形:
1.志願服務聯繫會報/志工會議:
於114年7月24日辦理本局114年上半年志工聯繫會議。
2.志工教育訓練辦理情形:
於114年7月14日舉辦財稅節活動邀請志工參加。
(九)其他(114年推展志願服務工作之創新作為):
於舉辦聯繫會議時做更多元化改變及結合設計規劃,提供志工們更多學習環境。
一、推展志願服務工作情形
(一)紀錄冊核發情形:(截至115年4月底)
類別 已領冊志工人數
佔總人數比
核發比 1.領冊人數: 24 人
2.佔總人數比: 100 %
(二)志願服務聯繫會議辦理情形(114年10-12月):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辦理部份,不含運用單位)
名稱 辦理日期 辦理地點 主持人 參加人數
第2次志工聯繫會報 114.10.17 本局3樓禮堂 蕭局長俊明 18人
(三)志工教育訓練辦理情形(114年10-12月):
基礎訓練: 場次、特殊訓練: 場次、其他訓練: 1 場次
訓練名稱 辦理日期 辦理地點 參加人數
基礎訓練
類特殊訓練
其他訓練 114.10.17 志工聯繫會議 18人
(四)志工保險辦理情形(114、115年辦理情形):
1、114年12月底:
□參加衛生福利部保險共同供應契約辦理志工保險,投保人數: 人。
自行辦理志工保險:投保人數 24 人,每人保費:150 元。
保險公司: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115年:
□參加衛生福利部保險共同供應契約辦理志工保險,投保人數: 人。
自行辦理志工保險:投保人數 24 人,每人保費: 150 元。
保險公司: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五)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訂定情形(獎勵名稱、訂定日期、修正日期):
訂定「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實施志願服務計畫」,本局自行評核志願服務人員考核表,在稅務節慶祝活動或為民服務講習會時,對績優志工公開表揚並頒感謝狀。
本局自行評核部分公平機制,以「貢獻突出獎」、「卓越表現獎」、「優質服務獎」做為獎勵標準:
(一)貢獻突出獎:
a.連續參與本局志願服務工作滿2 年,服務時數累計達300小時以上,服務情形優異,最近2 年未得相同獎項者。
b.每年度連續參與本局租稅宣導活動或於本局網頁、FB臉書按讚及分享本局相關租稅宣導活動加強行銷,累積活動場次10場,服務時數50小時以上或網頁行銷及分享次數計達60次以上,服務情形優異者。
(二)卓越表現獎:
a.連續參與本局志願服務工作滿10 年,服務時數累計達1,500小時以上,服務情形優異,最近2 年未得相同獎項者。
b.每年度連續參與本局租稅宣導活動或於本局網頁、FB臉書按讚及分享本局相關租稅宣導活動加強行銷,累積活動場次60場,服務時數240小時以上或網頁行銷及分享次數計達120次以上,服務情形優異者。
(三)優質服務獎:志工於值勤服務時間內,在本局1年2次志願服務人員考核表平時考核總分數前三名志工或其他具體服務品質優良 事蹟貢獻經民眾或本局員工推薦者。
(四)本局於稅務節慶祝活動或為民服務講習會時,對績優志工公開表揚。
(六)建置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情形(114年辦理情形):
(有無辦理教育訓練及協助單位建置辦理情形、所屬單位之資料建置情形)
專人負責定期於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登入志工服務
時數及相關資料。
(七)114年10-12月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之活動及創新業務辦理情形:
1. 推動志工參與感及提升稅務新知:1辦理多元化租稅宣導活動場次.鼓勵志工多參與本局租稅宣導活動。2.加強招募退休員工:希望藉由稅務宣導活動,招募對於稅務工作有服務熱忱者加入樂齡志工行列。
a. 114年10月24日結合統一發票推行配合梅山鄉公所辦理2025幸福梅山活動租稅宣導活動 宣導活動,透過生動活潑的宣導方式,將租稅與生活結合在一起,並藉由結合政府與民間團體的力量,推廣申辦手機條碼、載具歸戶及設定領獎帳戶的好處,灌輸志工們正確的納稅觀念並募集發票捐助公益團體,以擴大志願服務宣導意義。
b. 114年11月28日本局志工配合參加結合統一發票推行配合東石國中辦理「朴子特奧滾球」租稅宣導活動,鼓勵志工們踴躍參加租稅宣導活動。
志工們參加11月28日「朴子特奧滾球」租稅宣導活動,不僅讓志工朋友們及民眾認識租稅知識外,也能更了解志願服務意涵,藉此加強志願服務宣導工作
c.學校租稅宣導活動計有10月20日柳林國小、11月27日梅山國小-及12月12日社口國小,學校租稅宣導活動計3場次,讓志工們在學校租稅宣導活動也不落人後。
d.於114年12月9日由本局配合南區國稅局辦理「馬上通・稅務零漏失」租稅宣導活動,擴大志工服務區域片及嘉縣各鄉鎮。
(八)115年1-8月已辦理/預計辦理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辦理情形:
1.志願服務聯繫會報/志工會議:
將於115年6月8日辦理本局115年上半年志工聯繫會議。
2.志工教育訓練辦理情形:
於114年7月14日舉辦財稅節活動。
(九)其他(115年推展志願服務工作之創新作為):
於舉辦聯繫會議時做更多元化改變及結合設計規劃,提供志工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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